对于随调方的单位,有以下要求:首先,单位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 。无论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社会团体等,都要满足这一基本地域条件 。其次,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不能处于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异常状态,且无不诚信记录,比如无税务违规、劳动纠纷败诉拒不执行等不良情况 。再者,单位要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这意味着单位需遵守国家税收法规,按时足额缴纳各类税款,同时依照上海市社保政策,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像一些通过第三方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并不符合人才引进配偶随调对单位的要求 。例如,若随调方是由外地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上海某企业工作,这种情况不符合规定;但如果是符合相关劳务派遣规定,如在特定行业、满足特定条件下,由具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上海合法经营的用工单位,且社保、税收缴纳合规,那么派遣单位可视作符合条件的单位 。
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派遣至企业的员工,申办人才引进进沪总体受限较多,但在特定情形下仍存在可能性 。
早在2023年2月便正式运营的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服务,让专利审查驶上了“高速路”。
不过,若个人符合一些特殊的人才认定标准,即便单位注册地或纳税地不在上海,仍存在通过其他渠道落户上海的可能性 。比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这类高层次人才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较高的稀缺性和重要价值 。若其能与上海本地的用人单位建立工作关系,即便原单位注册地和纳税地不在上海,通过上海本地用人单位的推荐,并满足在上海稳定就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条件,仍有可能申请落户上海 。同样,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等,这些人才凭借自身突出的成就或重要的项目贡献,若与上海产生紧密工作关联,也有机会突破单位注册地和纳税地限制,申请在上海落户 。但需注意,此类特殊情况需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规定及审批流程,在申请过程中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以证实自身人才资质以及与上海工作的紧密联系 。